引证解释: 历家七元之一。古代历家以干支纪年,每六十年一个甲子为一元;以四百二十年为一周,每周分天、地、人、江、河、海、鬼七元。“江元”是一周中的第四元。 清 俞樾 《茶香室三钞·七元》 :“本朝 康熙 二十三年甲子人元, 乾隆 九年甲子江元, 嘉庆 九年甲子河元。”参阅 宋 方勺 《泊宅编》 卷下。
jiāng yuán ㄐㄧㄤ ㄧㄨㄢ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