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极修辞

引证解释: 陈望道 《修辞学发凡》 划分修辞现象的两大分野之一,与“积极修辞”相对。这种修辞大体是抽象的,概念的;以明白、通顺、平匀、稳密等顾念事理的条件,作为修辞上必要的条项。也称“规范修辞”、“一般修辞”。

xiāo jí xiū cí ㄒㄧㄠ ㄐㄧˊ ㄒㄧㄨ ㄘㄧ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