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清简得要。 《书·周官》 “ 夏 商 官倍,亦克用乂” 孔 传:“ 禹 汤 建官二百,亦能用治,言不及 唐 虞 之清要。” 2. 谓高显重要的政务。 《 三国志 ·吴志·王蕃贺邵等传评》 :“ 贺邵 厉志高洁,机理清要。” 《 初学记 》 卷十一引 《宋泰始起居注》 :“王言之职,总司清要。” 3. 谓地位显贵、职司重要而政务不繁的官职。 唐 韩愈 《永贞行》 :“郎官清要为世称,荒郡迫野嗟可矜。” 宋 赵昇 《朝野类要·清要》 :“职慢位显谓之清,职紧位显谓之要;兼此二者,谓之清要。” 清 蒲松龄 《 聊斋志异 ·司文郎》 :“今以怜才,拔充清要;宜洗心供职,勿蹈前愆。”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《中国通史》 第四编第一章第七节:“ 孝宗 见 朱熹 说:‘十多年没见你,你也老了;应当给你一个清要的官做,不要再去管州县。’” 4. (文字)明白简要。 南朝 梁 刘勰 《 文心雕龙 ·杂文》 :“ 傅毅 《七激》 ,会清要之工; 崔駰 《七依》 ,入博雅之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