炼指

引证解释: 束香于指,以火烧灼。为僧徒修炼苦行之一。 《 资治通鉴 ·后周世宗显德二年》 :“禁僧俗捨身、断手足、炼指、掛灯、带钳之类幻惑流俗者。” 胡三省 注:“炼指者,束香於指而燃之。” 《 辽史 ·圣宗纪七》 :“十二月丁亥,禁僧燃身炼指。” 鍊指:束香于指,以火烧灼。为僧尼修炼苦行之一。 唐 李公佐 《 谢小娥传 》 :“ 小娥 厚貌深辞,聪敏端特,鍊指跛足,誓求真如。”

liàn zhǐ ㄌㄧㄢˋ ㄓㄧ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