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客

引证解释: 宋 代称拥有耕牛的佃客。 《 文献通考 ·户口二》 :“不计主户、牛客、小客,尽底通抄,差遣之时,所冀共分力役。” 翦伯赞 《中国史纲要》 第七章第二节:“佃客自有耕牛的,称作‘牛客’,耕种所得一般是和地主对分。”

niú kè ㄋㄧㄨˊ ㄎㄜ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