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奏名

引证解释: 宋 代科举制度的一种特殊规定:考进士多次不中者,另造册上奏,经许可附试,特赐本科出身,叫“特奏名”,与“正奏名”相区别。 《 宋史 ·选举志一》 :“ 开宝 三年,詔礼部閲贡士及十五举尝终场者,得一百六人,赐本科出身。特奏名恩例,盖自此始。” 《 宋史 ·选举志一》 :“二十一年,御试得正奏名四百人,特奏名五百三十一人,中兴以来,得人始盛。”参阅 范文澜 蔡美彪 等 《中国通史》 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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