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古代饰有鸟形、鸟羽或象骨的酒器。一说为牺尊和象尊的合称。 《 礼记 ·明堂位》 :“季夏六月,以禘礼祀 周公 於大庙,牲用白牡,尊用牺象。” 郑玄 注:“尊,酒器也。牺尊以沙羽为画饰,象骨饰之。” 《 左传 ·定公十年》 :“且牺象不出门,嘉乐不野合。” 杜预 注:“牺象,酒器,牺尊,象尊也。” 孔颖达 疏:“ 郑众 云……牺尊饰以翡翠,象尊以象凤凰。 阮諶 《三礼图》 :牺尊画牛以饰,象尊画象以饰,当尊腹上画牛象之形。 王肃 以为牺尊象尊为牛象之形,背上负尊。 魏 太和 中, 青州 掘得 齐 大夫 子尾 送女器,为牛形而背上负尊,古器或当然也。” 唐 刘禹锡 《上仆射李相公启》 :“夫沟中之木,与牺象同体。追琢不至,坐成枯薪;朱而蓝之,犹足为器。” 明 杨珽 《龙膏记·起衅》 :“南衙北府无相抗,怎把干戈暗藏牺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