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亦作“ 犬旤 ”。古代将与犬有关的变异视作凶兆,附会人事,称为“犬祸”。语出 《 史记 ·吕太后本纪》 :“三月中, 吕后 祓,还过 軹道 ,见物如苍犬,据 高后 掖,忽弗復见。卜之,云 赵王如意 为祟。 高后 遂病掖伤。” 《 汉书 ·外戚传上·高祖吕皇后》 :“太后持天下八年,病犬祸而崩。” 《 汉书 ·五行志中之上》 :“於 《易》 , 《兑》 为口,犬以吠守,而不可信,言气毁故有犬旤。” 《 隋书 ·五行志上》 :“天夺其心,爵加於犬,近犬祸也。” 《 清史稿 ·灾异志四》 :“ 《洪范》 曰:‘金曰从革。’金不从革,则为咎徵。凡恆暘、诗妖、毛虫之孽、犬祸、金石之妖、白眚、白祥皆属之於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