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指词曲变调。 唐 元稹 《投吴端公崔院长》 诗:“能唱犯声歌,偏精变筹义。” 宋 沉括 《 梦溪笔谈 ·乐律一》 :“ 隋 柱国 郑译 始条具七均,展转相生,为八十四调,清浊混淆,纷乱无统,竞为新声。自后又有犯声、侧声、正杀、寄杀、偏字、傍字、双字、半字之法,从变之声,无復条理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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