狐兔之悲

解释: ◎ 狐死则兔悲,兔死则狐亦悲。比喻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痛心悲伤。 ◎ 明·朱国桢《涌幢小品·黄叔度二诬辨》:“因视国家将倾,诸贤就戮,上之不能如孙登之污埋,次之不能如皇甫规之不与,下之不能兴狐兔之悲,方且沾沾自喜,因同志之死以为名高,是诚何忍哉。”引证解释: 犹狐死兔泣。 《 醒世恒言 ·两县令竞义婚孤女》 :“鸞凤之配,虽有佳期;狐兔之悲,岂无同志。” 明 无名氏 《鸣凤记·二臣哭夏》 :“我和你既有僚友之义,不免狐兔之悲。” 清 蒲松龄 《募葬郝飞侯序》 :“惟冀縉绅先生,喜结人天之果;金兰故友,共兴狐兔之悲。” 李大钊 《厌世心与自觉心》 :“异日者天涯沦落,同作亡民,相逢作 楚 囚之泣,或将兴狐兔之悲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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