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◎ 用事 yòngshì (1) [be] ∶执政;当权 赵太后 新用事。《战国策·赵策》 用事擅权 (2) [act] ∶ [凭感情、意气等] 行事;办事 方春,少阳用事,未可大热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 感情用事 (3) [quote] ∶引用典故 押韵不必有出处,用事不必拘来历。《沧浪诗话·诗法》 文章用事,不使人觉引证解释: 1. 谓有所事。指行祭祀之事。 《 周礼 ·春官·大祝》 :“过大山川,则用事焉。” 郑玄 注:“用事,亦用祭事告行也。” 《穀梁传·定公四年》 :“﹝ 蔡昭公 ﹞归,乃用事乎 汉 ” 范宁 注:“用事者,祷 汉水 神。” 2. 谓有所事。指执法行刑。 《 商君书 ·赏刑》 :“ 晋文公 将欲明刑,以亲百姓,于是合诸侯大夫于 侍千宫 , 颠頡 后至,吏请其罪,君曰:‘用事焉。’吏遂断 颠頡 之脊以徇。” 3. 谓有所事。指起兵;使用武力。 《 汉书 ·田儋传》 :“且 秦 復得志於天下,则齮齕首用事者坟墓矣。” 颜师古 注:“首用事,谓起兵而立号者也。” 五代 罗隐 《谗书·书马嵬驿》 :“ 天宝 中,逆胡用事,鑾舆西幸, 贵妃 死於 马嵬驛 。” 宋 曾巩 《本朝政要策·契丹》 :“既破虏而平 晋 ,遂用事於 燕 ,不克而还,自此虏復为中国之患。” 4. 执政;当权。 《 战国策 ·秦策三》 :“今 秦 ,太后、 穰侯 用事, 高陵 、 涇阳 佐之。”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审举》 :“ 灵 、 献 之世,阉宦用事,羣姦秉权。” 宋 司马光 《刘道原<十国纪事>序》 :“方 介甫 用事,呼吸成祸福。凡有施置,举天下莫能夺。” 5. 指执政者。 《 史记 ·伍子胥列传》 :“ 子胥 专愎彊諫,沮毁用事,徒幸 吴 之败以自胜其计谋耳。” 6. 当令。 《 史记 ·律书》 :“无射者,阴气盛用事,阳气无餘也。” 《 汉书 ·丙吉传》 :“方春少阳用事,未可大热。” 宋 秦观 《春日杂兴》 诗之九:“桃李用事辰,鲜明夺云綺。” 7. 指文学作品中引用典故。 北齐 颜之推 《 颜氏家训 ·文章》 :“ 沉侯 文章用事,不使人觉,若胸臆语也。” 宋 周密 《 齐东野语 ·诗用事》 :“天下书虽不可不读,然慎不可有意於用事。” 明 胡应麟 《诗薮·宋》 :“ 宋 人用事,虽种种魔説,然中有絶工者,如 梅昌言 :‘ 亚夫 金鼓从天落, 韩信 旌旗背水陈’,冠裳伟丽,字字天然,此用事第一法门也。” 8. 办事。 《 红楼梦 》 第一○一回:“吏部奏请急选郎中,奉旨照例用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