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古代书籍四部分类法之一。 晋 荀勗 以六艺、小学为甲部, 李充 略加调整,以五经为甲部, 隋 唐 以来沿用不改。 南朝 梁元帝 《 金楼子 ·立言下》 :“ 任彦升 甲部闕如,才长笔翰,善缉流略,遂有龙门之名。” 《 南史 ·到洽传》 :“迁司徒主簿,直待詔省,勅使抄甲部书为十二卷。” 《 新唐书 ·艺文志一》 :“甲部经録,其类十一:一曰易类,二曰书类,三曰诗类,四曰礼类,五曰乐类,六曰春秋类,七曰孝经类,八曰论语类,九曰讖纬类,十曰经解类,十一曰小学类。”参见“ 四部书 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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