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务

引证解释: 1. 继续担任职务。 北周 庾信 《代人乞致仕表》 :“臣仲春之末,旧患渐加,双足颇蹇,四支不利……安可率此留务,溷兹恒典。” 2. 指留守、留台等所掌的政务。 《 宋史 ·吕端传》 :“王地处亲贤,当表率扈从。今主留务,非所宜也。” 清 钱谦益 《大司马吉安茂明李公参赞机务序》 :“ 李公 之品地在玉鉉大斗之间,当宁深知之,固将参预密勿,在帝左右,留务之简,特以为传遽云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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