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宋 代奉命垦畦制盐的成年男子。 《 宋史 ·食货志下三》 :“垦地为畦,引池水沃之,谓之种盐,水耗则盐成。籍民户为畦夫,官廩给之,復其家。” 《 文献通考 ·征榷二》 :“ 宋 朝之制,颗盐出 解州 安邑 、 解县 两池,以户民为畦夫,悉蠲其他役。”参见“ 畦户 ”。
qí fū ㄑㄧˊ ㄈ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