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指畿县的县尉。 《 新唐书 ·李峤传》 :“二十擢进士第,始调 安定 尉。举制策甲科,迁 长安 。时畿尉名文章者, 骆宾王 、 刘光业 , 嶠 最少,与等夷。” 宋 王谠 《 唐语林 ·补遗一》 :“议者戏云:‘畿尉有六道:入御史为佛道,入评事为仙道……入县令为畜生道,入判司为饿鬼道。’” 《 醒世恒言 ·李汧公穷邸遇侠客》 :“ 房德 亦在打翻数内,一齐绳穿索缚,等至天明,解进 京兆 尹衙门。 王鉷 发下畿尉推问……这畿尉品级虽卑,却是个刑名官儿,凡捕到盗贼,俱属鞠讯。上司刑狱,悉委推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