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隶

引证解释: 1. 直接隶属。 《十驾斋养新录·直隶》 引 宋 李昕 《九域志》 :“‘ 利州路 有 三泉县 , 唐 隶 兴元府 ,皇朝 乾德 五年,以县直隶京师’……直隶二字,始见於此。” 《 明史 ·地理志一》 :“ 洪武 初,建都 江 表,革 元 中书省,以京畿 应天府 直隶京师。” 2. 旧省名。相当于今 河北省 。 明成祖 迁都,以 南京 为 南直隶 , 北平 为 北直隶 。 清 初以 南直隶 为 江南省 , 北直隶 为 直隶省 。公元1928年改为 河北省 。

zhí lì ㄓㄧˊ ㄌㄧ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