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古称社稷之主。 《 史记 ·殷本纪》 “从 汤 言素王及九主之事” 裴駰 集解引 汉 刘向 《别录》 :“九主者,有法君、专君、授君、劳君、等君、寄君、破君、国君、三岁社君,凡九品。” 司马贞 索隐:“三岁社君,谓在襁褓而主社稷,若 周成王 、 汉昭 、 平 等是也。” 2. 鼠的别名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登涉》 :“子日称社君者,鼠也。”
shè jūn ㄕㄜˋ ㄐㄩ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