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明 清 时,内阁学士草拟票旨进呈皇帝裁定,由皇帝亲自(或由司礼监宦官代)以硃笔批出,称为“票红”。 《 明史 ·王体乾体》 :“ 忠贤 不识字, 体乾 与 永贞 等为之谋主,遇票红文书及改票,动请御笔, 体乾 独奏, 忠贤 默然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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