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佛教语。禅法与数法。禅法属于定学。数法(亦称对法)属于慧学,指经中分门别类的义理。亦偏指禅法。 晋 无名氏 《莲社高贤传·慧远法师》 :“及佛 驮跋陀罗 至,师即请出禪数诸经,於是禪戒典出自 庐山 。” 南朝 梁 慧皎 《高僧传·义解一·康法朗》 :“﹝ 令韶 ﹞思学有功,特善禪数。每入定,或数日不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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