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宋 代京师所设收养老幼残疾贫民的救济院。 宋 赵善璙 《自警篇·济人》 :“朝廷自 嘉祐 以前诸路皆有广惠仓以救恤孤贫,京师有东西福田院以收养老幼废疾,至 嘉祐 八年增置城南北福田院,共为四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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