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◎ 私家 sījiā (1) [private] ∶个人;自己 (2) [private] ∶体己 (3) [private] [近] ∶私囊 (4) [in] [近] ∶私下;暗中引证解释: 1. 古代特指大夫以下的家。 《 礼记 ·礼运》 :“冕弁兵革,藏於私家,非礼也,是谓胁君。” 孔颖达 疏:“私家,大夫以下称家。” 《 礼记 ·郊特牲》 :“诸侯不敢祖天子,大夫不敢祖诸侯,而公庙之设於私家,非礼也。由三 桓 始也。” 2. 私人家里。与王朝、公家相对,泛指私人家室。亦指私人住宅。 《 战国策 ·秦策三》 :“君(指 秦 相 应侯 )之禄位贵盛,私家之富过於三子(指 商鞅 、 吴起 、 文种 )。” 《 汉书 ·鲍宣传》 :“﹝羣臣﹞志但在营私家,称宾客,为姦利而已。” 唐 韩愈 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 :“百姓寧为私家载物,取钱五文。” 《 水浒传 》 第三九回:“当日这 黄文炳 在私家閒坐,无可消遣。” 瞿秋白 《饿乡纪程》 十一:“到此听说 赤塔 亦可以找一私家寄住。” 3. 指私人从事著述者。 《 北史 ·李彪传》 :“国之大籍,成於私家。” 4. 指已婚妇女的父母或兄弟之家。 《 列子 ·说符》 :“邻之人有送其妻适私家者。” 汉 刘向 《 列女传 ·鲁之母师》 :“﹝ 鲁母 ﹞又召诸妇曰:‘妇人有三从之义……今诸子许我归视私家,虽踰正礼,愿与小子俱,以备妇人出入之制。’” 5. 谓营私以利于家。 《书·吕刑》 :“民之乱,罔不中听狱之两辞。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,狱货非寳。” 孙星衍 疏:“私者, 《説文》 云:‘自营谓之厶。’家,读如 《檀弓》 ‘君子不家于丧’之‘家’……言无或自营而成家于狱也,以狱聚货不足寳也。”按,两辞,狱讼的双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