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◎ 秉:掌握,主持。公:公法。根据公道办事。 ◎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十七回:“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,从不假手旁人。” ◎ 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褒义
bǐng gōng bàn lǐ ㄅㄧㄥˇ ㄍㄨㄙ ㄅㄢˋ ㄌㄧ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