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常设之官。 《 商君书 ·修权》 :“夫废法度而好私议,则姦臣鬻权以约禄,秩官之吏,隐下而渔民。” 高亨 注:“ 《 尔雅 ·释詁》 :‘秩,常也。’秩官,常设的官。” 2. 记载 周 代有关常任官制的图书。 《 国语 ·周语中》 :“ 周 之 《秩官》 有之曰:‘敌国宾至,关尹以告,行理以节逆之,候人为导,卿出郊劳……百官以物至,宾入如归。’” 韦昭 注:“ 《秩官》 , 周 常官,篇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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