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执事

引证解释: 谓移用其民服役。 《 周礼 ·地官·县正》 :“师田行役,移执事。” 郑玄 注:“移执事,移用其民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此与 《大宰》 九职:‘閒民,无常职,转移执事。’事异而义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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