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犹转送。 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杂赋茶课》 :“由陆路者,自 河南 陕州 验引,移送 潼关 秤盘截角。”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 第二一条:“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,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。”
yí sòng ㄧˊ ㄙㄨㄙ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