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奏章,奏表。 南朝 梁 刘勰 《 文心雕龙 ·章表》 :“ 汉 定礼仪,则有四品: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议。章以谢恩,奏以按劾,表以陈请,议以执异。”按,“章”和“表”,分言有别,浑言无别。 三国 魏 曹丕 《与吴质书》 :“ 孔璋 章表殊健,微为繁富。” 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桓帝纪上》 :“从事中郎 马融 为 冀 作章表。” 2. 标记;象征。 《 后汉书 ·舆服志下》 :“五伯迭兴,战兵不息;佩非战器,韍非兵旗,於是解去韍佩,留其係璲,以为章表。” 3. 犹表彰。 明 张居正 《襄阳府科第题名记》 :“诸大令既举,乃惟章表人物,以兴士励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