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古代亲丧一周年的祭礼。又称“小祥”。 《 礼记 ·曾子问》 :“小祥者,主人练祭而不旅。” 孙希旦 集解:“三年之丧,谓之小祥,小祥练冠、练衣。练祭,谓练冠以祭也。” 《 公羊传 ·文公二年》 “练主用栗” 汉 何休 注:“谓期年练祭也。” 《 北史 ·刘芳传》 :“ 孝文 袭歛,暨乎启祖、山陵、练祭,始末丧事,皆 芳 撰定。” 明 宋濂 《先夫人木像记》 :“古者既葬而反虞,虞主用桑;期年而练祭,练主用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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