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献

引证解释: 古代举行祀典时,有三献之礼,第三次献爵称“终献”。 《 旧唐书 ·刘祥道传》 :“ 麟德 二年,将有事於 泰山 ,有司议依旧礼,皆以太常卿为亚献,光禄卿为终献。” 《 续资治通鉴 ·元英宗至治元年》 :“丙戌,帝服袞冕,饗太庙,以左丞相 拜珠 亚献,知枢密院事 图哲伯 终献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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