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亦作“ 羔鴈 ”。 1.小羊和雁。古代用为卿、大夫的贽礼。 《 周礼 ·春官·大宗伯》 :“卿执羔,大夫执雁。” 郑玄 注:“羔,小羊,取其羣而不失其类。雁,取其候时而行。” 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文质》 :“卿大夫贄,古以麑鹿,今以羔雁。” 2. 用作征召、婚聘、晋谒的礼物。 《 后汉书 ·陈纪传》 :“父子并著高名,时号三君。每宰府辟召,常同时旌命,羔鴈成群。” 晋 傅玄 《艳歌行有女篇》 :“媒氏陈素帛,羔雁鸣前堂。” 唐 杨炯 《杜袁州墓志》 :“ 太丘 之门,执其羔雁。” 清 龚自珍 《与人笺》 :“然犹有可言者,曰致其羔雁,而甲乙其时艺,则亦举业之师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