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弼辅护卫。 《文选·陈琳<为袁绍檄豫州>》 :“故使从事中郎 徐勋 就发遣 操 ,使缮脩郊庙,翊卫幼主。” 张铣 注:“翊,辅;卫,护也。” 2. 侍卫官名。 隋 始置, 唐 宋 因之,与亲卫、勋卫并称三卫; 明 废。又 民国 初改 清 御前大臣为都翊卫使, 乾清门 侍卫等为翊卫使、翊卫副使,以 蒙古 王公任之,寻废。亦泛指卫士。 唐 白行简 《 李娃传 》 :“乃置层榻於南隅,有长髯者,拥鐸而进,翊卫数人。” 茅盾 《幻灭》 七:“老黄狗 阿金 的儿子 小花 像翊卫似的在女主人身边绕走,摇着它的小尾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