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审查驳正。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词林·翰林权重》 :“又命翰林、编修……正字等官,攷驳诸司奏启以闻。” 审查驳正。 《 明史 ·太祖纪二》 :“命翰林春坊官考驳诸司章奏。”
kǎo bó ㄎㄠˇ ㄅㄛ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