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指皮亦可食的果实。 明 陆深 《蜀都杂抄》 :“ 梵 文甚细,如叙果有五:枣、杏等谓之核果,梨、柰等谓之肤果,椰子、胡桃等谓之殻果,松子、柏仁等谓之檜果,大小豆等谓之角果……肤,皮肤可啖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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