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除去门籍。谓辞官。 明 何景明 《七述》 :“ 脱簪子 为舍人,病弗能朝謁,脱籍纳组,买车以还。” 2. 注销服役名籍。 明 沉榜 《宛署杂记·力役》 :“吾故土尚未脱籍,固自有丁差在焉。”旧时妓女,列名乐籍,如从良嫁人或不再为妓,经官府批准,除去乐籍,亦有此称。 宋 秦醇 《谭意歌传》 :“ 意 入籍驱使迎候之列有年矣,不敢告劳。今幸遇公。倘得脱籍为良人箕帚之役,虽死必谢。” 明 陈霆 《两山墨谈》 卷五:“ 同甫 游 台州 ,尝狎籍妓,意将纳之,嘱 唐 脱籍。” 《 廿载繁华梦 》 第十九回:“他从前在这里一间娼寮,叫什么 锦绣堂 ,唤做 桂妹 的,他本意要随姓 张 的脱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