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判

引证解释: 1. 旧时官吏用骈体文写成的语带滑稽的判词。 宋 洪迈 《 容斋随笔 ·唐书判》 :“ 唐 人判语必駢儷,今所传 《龙筋凤髓判》 及 《白乐天集·甲乙判》 是也……世俗喜道琐屑遗事,参以滑稽,目为花判。” 宋 刘克庄 《送赵司理归永嘉》 诗:“客谈花判健,民道李官清。” 2. 引申为判决。 元 石子章 《竹坞听琴》 第三折:“你可甚端冕临三辅,调弦理万民,剗的点检他这姻缘簿,花判他这有情人。” 3. 犹评判。 清 蒲松龄 《 聊斋志异 ·小谢》 :“ 秋容 素不解读,涂鸦不可辨认,花判已,自顾不如 小谢 ,有惭色。” 何垠 注:“花判,如五花判事,犹言判其好丑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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