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苹和蘩。两种可供食用的水草,古代常用于祭祀。 《 左传 ·隐公三年》 :“苹蘩蕰藻之菜……可荐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。” 晋 左思 《蜀都赋》 :“杂以藴藻,糅以苹蘩。” 2. 泛指祭品。 唐 杜牧 《闻开江相国宋下世》 诗之二:“月落清 湘 棹不喧,玉杯瑶瑟奠苹蘩。” 清 方文 《宋遗民咏·方韶卿凤》 :“葬之乃祖侧,岁时荐苹蘩。” 3. 《 诗· 召南》 有 《采苹》 及 《采蘩》 篇。 《 诗· 召南·采蘩序》 :“ 《采蘩》 ,夫人不失职也。夫人可以奉祭祀,则不失职矣。”后以“苹蘩”借指能遵祭祀之仪或妇职等。 南朝 齐 谢朓 《齐敬皇后哀策文》 :“始协德於苹蘩兮,终配祇而表命。” 明 高明 《琵琶记·高堂称寿》 :“﹝ 赵氏五娘 ﹞德性幽閒,儘可寄苹蘩之托。” 《 平山冷燕 》 第二回:“闺中弱女,职在苹蘩,安敢越礼延师以炫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