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俗称“八字帖”。旧俗议亲时写明男方或女方的生辰八字等的帖子,相对于定帖而言。 宋 孟元老 《 东京梦华录 ·娶妇》 :“凡娶媳妇,先起草帖子,两家允许,然后起细帖子,序三代名讳,议亲人有服亲田产官职之类。” 2. 指旧时打官司用的诉状。楚剧 《葛麻》 第二场:“怒恼了 张大相公 ,二寸半宽的草帖,将你送到县衙,一撑杆撑断尔的狗腿。”
cǎo tiē ㄘㄠˇ ㄊㄧ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