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旧时公差衙役向案犯或当事人勒索的钱财,俗称“草鞋钱”。 元 岳伯川 《铁拐李》 第一折:“[ 张千 云]正是箇庄家老子。我劝哥哥饶了你性命,有甚么草鞋钱与我些。” 元 无名氏 《陈州粜米》 第三折:“[ 张千 云]我过去諕他一諕,吃他几钟酒,讨些草鞋钱儿。”亦称“ 草鞋费 ”。 宋 范成大 《催租行》 :“不堪与君成一醉,聊復偿君草鞋费。”
cǎo xié qián ㄘㄠˇ ㄒㄧㄝ ˊ ㄑㄧㄢ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