营田

引证解释: 1. 经营田产;购置田地。 《 宋书 ·良吏传·江秉之》 :“人有劝其营田者, 秉之 正色曰:‘食禄之家,岂可与农人竞利?’” 《 梁书 ·处士传·何胤》 :“山侧营田二顷,讲隙从生徒游之。” 2. 即屯田。 汉 以后历代政府利用兵士或召募流民于驻扎地区种田,以供军饷。 《 南齐书 ·垣崇祖传》 :“卿视吾是守 江 东而已邪?所少者食,卿但努力营田,自然平殄残丑。” 宋 范仲淹 《奏为陕西西路入中粮草及支移二税》 :“更选差朝臣四人……专管本路税赋课利及图回营田等事。” 《 文献通考 ·田赋七》 :“屯田以兵,营田以民,固有异制。 咸平 中, 襄州 营田,既调夫矣,又取邻州之兵,是营田不独以民也。 熙 丰 间,边州营屯,不限兵民,皆取给用,是屯田不独以兵也。” 3. 屯田制之耕作地。 《 通典 ·食货二》 :“诸营田若五十顷外更有地剩配丁牛者,所收斛斗皆準顷亩。” 《 新唐书 ·薛珏传》 :“初,州有营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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