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遭到诬蔑牵连。 《 新唐书 ·张嘉贞传》 :“帝数幸 东都 , 洛阳 主簿 王钧 者,为 嘉贞 缮第,会以赃闻,有詔杖之朝堂。 嘉贞 畏衊染,促有司速毙以灭言。”
miè rǎn ㄇㄧㄝ ˋ ㄖㄢ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