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: 又称《虎门附约》。《南京条约》的补充条款。1843年,清政府代表与英国代表在虎门签订。主要内容为:英国取得片面最惠国待遇;英国人可在五处通商口岸租地建屋,这一规定后来成为外国侵略者在中国建立租界的借口。
hǔ mén tiáo yuē ㄏㄨˇ ㄇㄣˊ ㄊㄧㄠˊ ㄩ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