视草

引证解释: 1. 古代词臣奉旨修正诏谕一类公文,称“视草”。 《 汉书 ·淮南王刘安传》 :“每为报书及赐,常召 司马相如 等视草乃遣。” 《 旧唐书 ·职官志二》 :“ 玄宗 即位, 张説 、 陆坚 、 张九龄 、 徐安贞 、 张洎 等召入禁中,谓之翰林待詔。王者尊极,一日万机,四方进奏,中外表疏批答,或詔从中出,宸翰所挥,亦资其检讨,谓之视草。” 宋 辛弃疾 《木兰花慢·滁州送范倅》 词:“想夜半承明,留教视草,却遣筹边。” 2. 泛指代皇帝起草诏书。 《 明史 ·文苑传四·陈仁锡》 :“ 魏忠贤 冒边功、矫旨锡上公爵,给世券。 仁锡 当视草,持不可。其党以威劫之,毅然曰:‘世自有视草者,何必我!’ 忠贤 闻之怒。”参阅 明 张萱 《疑耀》 卷七、 清 赵翼 《陔馀丛考》 卷二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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