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事

引证解释: 官名。 秦 始置,职掌皇后、太子家事。 东汉 废。 魏 晋 复置。 唐 建詹事府, 辽 、 金 、 元 置詹事院。 明 清 皆置詹事府,设詹事及少詹事,为三、四品官,其下有左右春坊及司经局等,备翰林官的升迁,无实职。 清 末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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