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、上报人事、户口、赋税等的帐册。 《 周书 ·苏绰传》 :“其牧守令长,非通六条及计帐者,不得居官。” 《 资治通鉴 ·后晋高祖天福五年》 :“辛未, 李崧 奏:‘诸州仓粮於计帐之外,所餘颇多。’” 胡三省 注:“计帐,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。” 《 金史 ·食货志一》 :“凡户口计帐,三年一籍。” 2. 计算帐目。 明 唐顺之 《万古斋公传》 :“居家手不识握筭计帐之具,口不问钱米盈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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