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宋 代管理国家财经事务最高行政机关三司的别称。 《 宋史 ·职官志二》 :“三司之职,国初沿 五代 之制,置使以总国计,应四方贡赋之入,朝廷不预,一归三司。通管盐铁、度支、户部,号曰计省。位亚执政,目为计相。其恩数廪禄,与参、枢同。” 宋 文同 《谢转官表》 :“是使吏闈之蕞品,亦升计省之中行。” 察考。 元 袁桷 《信州贵溪县杨林桥记》 :“二千年来著律令者,长吏率遵守文具,饰传舍,除驛道为急;使者所弗至,不復计省民所必趋而顓受其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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