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部

引证解释: 1. 刑部。 《 通典 ·职官五》 :“比部郎中一人。 魏 尚书有比部曹, 晋 因之。 宋 时,比部主法制。 齐 、 梁 、 陈 皆有比部曹, 后魏 亦然。 北齐 掌詔书律令勾检等事。 后周 曰计部中大夫,盖其任也。” 唐 权德舆 《<唐故尚书兵部郎中杨君文集>序》 :“二君者虽尝司密命,裁赞书,而终不越於諫曹、计部。” 2. 明 清 以称户部。 明 赵南星 《王先生行状》 :“己丑冬,余官选部郎,友人 姜仲文 以计部郎请告还。” 明 鹿善继 《与贺中冷书》 :“夫人情所趋者权也,天下之权,外在抚按,内在銓部,而计部之权,轻於飞羽。” 3. 旧指财政部。 蔡锷 《与唐继尧等讨袁通电》 :“又若财权集於内府,计部徒建空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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