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谓谦让不肯为盟会之主。 《 左传 ·桓公二年》 :“特相会,往来称地,让事也。” 杨伯峻 注:“相会必有主人,单独二人相会,则莫肯为主,两人相让,故云让事。” 2. 推辞职掌之事。 《 管子 ·大匡》 :“持宗庙社稷者,不让事,不广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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