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教诲开导。 《 汉书 ·刑法志》 :“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” 颜师古 注:“道,读曰导。” 《 新唐书 ·高俭传》 :“太子令曰:‘寡人资公训道,而比听政,据桉对公,情所未安,所司宜别设桉奉太傅。’” 明 徐渭 《昙大师传略》 :“又师诸从父子家庭间所训道,及答简药诸士人病,并非亚圣小贤所办,孰代之哉?”参见“ 训导 ”。 2. 指引、向导。 《 艺文类聚 》 卷三九引 晋 张敞 《东宫旧事》 :“设位,拜二傅。二傅交礼毕,不復登车。太傅训道在前,少傅训从在后。”参见“ 训从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