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清 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,交部核议,奏请给予加级、记录等奖励,谓之“议敍”。 清 朱珪 《吏部稽勋司郎中张君墓志铭》 :“ 乾隆 庚子科举人,议敍八品京官。” 清 谭嗣同 《先仲兄行述》 :“以国子监生充实録馆誊録,议敍通判。” 2. 指掌议叙之官。 《 清史稿 ·选举志七》 :“惟四库馆誊録、议敍等职,多靳不令纳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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