试判

引证解释: 唐 代选拔人才的考试项目之一。考察其审定文字的能力以断定其文理是否优长。 《 新唐书 ·选举志下》 :“凡试判登科谓之‘入等’。” 《 初刻拍案惊奇 》 卷五:“有个姓 刘 的,是个应袭公子,到京师袭荫求官……吏部试判已毕,道是必成。” 清 顾炎武 《 日知录 ·判》 :“试判起於 唐高宗 时,初吏部选才,将亲其人覆其吏事,始取州县案牘疑议,试其断割,而观其能否……限未至而能试文三篇,谓之‘宏词’,试判三条,谓之‘拔萃’,亦曰‘超絶’。”参阅 《 新唐书 ·选举志下》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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