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证解释: 1. 本指 《 诗经 》 怨而不怒、温柔敦厚的教育作用。 《 礼记 ·经解》 :“ 孔子 曰:入其国,其教可知也。其为人也,温柔敦厚, 《诗》 教也。” 孔颖达 疏:“ 《诗》 依违讽諫,不指切事情,故云温柔敦厚是 《诗》 教也。” 宋 梅尧臣 《还吴长文舍人诗卷》 诗:“ 《诗》 教始二 《南》 ,皆著贤圣跡。” 明 海瑞 《注唐诗鼓吹序》 :“古先王成就人才,由今考之,大抵‘六经’并行, 《诗》 教为首。” 2. 泛指诗歌的教育宗旨和风格。 采畴 《<谢亦嚣诗集>序》 :“ 六朝 至 陈 隋 之间,创为宫体,诗教为之一变,率皆浮靡之词,华而不实,与性情相漓。”